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4-04-16 10:29

      厦教建议函〔2024〕26号

      答复类别:B类

    占卓代表:

      《关于厦门市创办面向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的建议》(第0007号)由我局主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的建议提出,我市通过中外合作、异地办学等方式,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和质量。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提质,可以增强我市对世界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吸引力,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您的建议为我市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发挥高等教育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对我市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我市区域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需求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一)积极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我市积极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等“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和方向争创一流。通过与在厦高校签订市校共建协议,引导高校深化校地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速推动筹建“厦门海洋职业大学”。推动厦门理工学院更名为“厦门理工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技术大学。 

      (二)持续引进境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近年来,我市持续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到厦门创办与厦门产业发展高度相关的应用型学科院所,进一步完善我市高等教育学科布局。大力支持在厦高校立足厦门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与境内外一流大学开展科研合作与人才培育。现有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密苏里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和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市与南京理工大学共建厦门数字信息研究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成立“海峡两岸教育宏观政策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厦门校(园)长与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提升厦门市师范教育水平。成立上海音乐学院鼓浪屿音乐研究中心。与央音合作举办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

      (三)支持和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我市积极支持并持续引导高校根据我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和建设学科专业群。推动在厦高校紧密对接厦门市“4+4+6”现代产业体系,契合厦门科学城、生物医药港、高新区等建设需求,明确人才培养发展战略,立足自身定位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引导鼓励在厦高校进一步加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在厦高校国家级、省级“双一流”学科建设,打造一批省级“高峰”“高原”学科,遴选建设一批市级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的协同联动,使学科专业发展与地方产业发展深度融通、相互支撑。支持和鼓励在厦高校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引才用才机制。积极推动在厦高校工程硕博士学位授予点积极探索工程硕士联合培养改革。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与行业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行业企业介入高校人才培养过程。积极推动实施教育部“蓝火计划”,精准引进博士生工作团,帮助企业技术攻关,开展校企产学研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厦门本地企业引进高校优秀人才。同时,市财政局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通过引才补贴、科研奖励、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多种方式,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用足用好各项出入境便利政策,设立外籍人才接待室、人才服务专员,设立移民事务服务站、移民融入服务站,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件事”联办窗口,构筑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平台,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提供出入境和永久居留精准化、便利化服务,助力我市引才引智。

      三、今后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继续积极支持在厦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优化现有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提升;持续引进境外和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来厦合作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丰富我市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和教育质量;支持和引导高校结合我市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优化学科布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境外和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引进、建设和引才留才用才相关工作机制,为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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