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提案函〔2024〕83号
答复类别:A类
杨军委员:
《关于建议我市做好营养配餐员的培训和推广使用额建议》(第20244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做好营养配餐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您在提案中分析了营养配餐员的现实情况,并提出了四点建议,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工作内容,以期更好履职尽责。
二、措施与成效
(一)纳入政府督导考评指标。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将“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纳入每年春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考评项目指标。学校通过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二)评比营养健康食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文件要求,会同贵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厦门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方案的通知》,开展厦门市营养健康食堂评比,共评选30家单位,其中23家学校食堂获评第一批营养健康食堂。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加强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按照《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推进我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健康。
(二)推广营养配餐员。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营养健康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低盐、控油、少糖的膳食意识。鼓励有条件的食堂增设营养配餐员岗位,负责做好营养配餐和管理,帮助不同师生人群正确选餐。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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