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提案函〔2024〕90号
答复类别:A类
何燕珍委员:
《关于提升在厦高校毕业就业质量的建议》(第20244119号)由我单位和市人社局分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这项工作事关国家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我市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教育部的部署安排,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文件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啃老”考研考公、“慢就业”等现象和问题,您从短期任务和长期措施两个方面给出了具体建议,其中推动产教融合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和加强就业引导等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统筹领导,推动落实高校主体责任。我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建高校毕业生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等专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拓岗就业。推动高校组建就业服务队伍,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二)聚焦重点难点,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推动高校健全就业管理与服务体系,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智慧就业平台,将就业岗位政策与毕业生就业意向无缝对接。结合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需求,加强规划设计,应用云计算、数据加密等技术,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系统,实现对本市高校学生就业信息的动态收集与更新,助力各高校和教育部门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推动高校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体系,探索建设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加强毕业重点群体帮扶。坚决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等帮扶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明就业统计的纪律要求,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三)多措并举促就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出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全力推动毕业生就业;加强线下招聘市场建设,深入拓展多元就业渠道。连续两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就在鹭岛”促就业系列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大量留厦就业岗位。会同市人社、市工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落实“国聘行动”等专项行动,开展“中小企业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推动政策性岗位主管部门挖潜盘活岗位供给,积极吸纳就业和储备人才。支持在厦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促进毕业生留厦就业创业。全面放开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优化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工院校毕业生等人才落户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宣传。积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校企产教融合发展。从高等教育供给侧入手推动就业难和招人难结构性矛盾的缓解,支持在厦高校进行人才培养全链条联动改革创新。推动各高校紧密对接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的协同联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支持各高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创业实习基地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开展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组织开展市级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继续统筹协调做好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推动高校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管理与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继续做好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数据统计和校园招聘建设等专项工作。
二是汇聚各方资源,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继续推动高校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资源。继续组织“就在鹭岛”促就业系列专项活动,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留厦就业岗位。加强教师招录组织,通过政策性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继续协同有关部门举办综合性招聘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
三是引导鼓励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高校进一步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的协同联动,使学科专业发展与地方产业发展深度融通、相互支撑,为区域地方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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