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建议函〔2025〕38号
答复类别:B类
苏国强代表: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立法的建议》(第00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有效缓解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和不均衡之间矛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对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会同市体育局率先探索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厦门模式”,培育“场地共建共享”典型,在全国率先面向市民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形成了系统性开放经验。
二、措施与成效
(一)做好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专门就该事项于2019年、2022年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厦府〔2019〕3号)《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运营管理制度的通知》(厦体〔2022〕29号),明确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主体、开放条件、建设标准、安全措施等。2023年12月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通知》(厦府〔2023〕244号),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开放工作的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形成了由教育局牵头,财政、体育、工信、公安、各区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此外,我局根据开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印发了《厦门市中小学体育设施开放管理指南》,对预约方式、入场管理、秩序与安全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做了健康与风险提示,进一步规范市民进校行为,保障开放秩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开放工作的安全与可持续性。
(二)增加开放数量。截至2024年12月,全市新增学校场地设施对外开放24所,开放总数达183所。2024年全年进校园锻炼市民达290万人次。同时,鼓励学校室内体育设施如室内篮球馆、游泳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引导第三方参与场馆运营,并按普惠性原则对社会开放,积极解决群众就近锻炼“去哪儿”问题。
(三)提升服务质量。自主开发设计“厦门i健身”平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服务管理平台)和学校开放闸机监控设施系统,依托智慧化平台建设,整合公共安全、社会信用等资源,预约入校同步审核身份等源头信息,确保开放安全。对新增开放校的安保、客服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协助市民注册预约,为老年人、港澳台同胞等特殊人群提供帮扶服务。通过安装AED、残障人士特殊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提高市民健身的便利性。
(四)做好运营保障。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营管理,引进第三方运营团队,实行场地数据跟踪、设备维护、客诉处理月报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迭代管理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有效分配场地健身资源,构建精细化运营模式,为市民带来安全便捷的健身体验。另外,将购买保险作为市民进入校园的必备条件,各学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购买公众责任险,强化保险托底,有效解决了学校的责任焦虑,拓宽了市民健身受伤的救济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您通过调研研究,深入分析我市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存在的问题,问题切实中肯。您的立法建议体现了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建议内容全面具体,草案条款设计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牵头会同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建议答复办理工作,同时也和您进行了深入沟通。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继续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长效机制,总结经验,优化管理,争取将该建议作为“小切口”立法的重点思路,通过立法规范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进一步盘活我市各中小学校现有体育设施,深挖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潜力,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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