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提案函〔2025〕63号
答复类别:B类
刘荣如委员:
《关于均衡厦门市中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经费补助的几点建议》(第20252040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办理,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厦门市中小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经费补助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
中小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是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的必修课程,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素质引领,高度重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依托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水平。
二、措施与成效
(一)建设综合实践基地
2023年,我市建设并投用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按照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运营管理的方式”,整体委托国贸集团运营。综合实践活动的住宿费、伙食费(每人每天70元)通过教育收费解决,义务教育课程服务(每人每天100元)由同级财政购买,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市区经费分级保障
厦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向全市开放,实践基地在完成市属中小学实践任务的基础上,优先保障各区义务教育实践,相关费用标准按照市级标准执行,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三)教育经费统筹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我市综合考虑市区财力水平和学生规模等因素,逐年加大对区转移支付投入力度,其中,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对区转移补助经费近三年增长超5000万元,近五年增长接近3亿元。该项资金各区可统筹用于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多元化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一是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各区开展社会实践;二是积极商财政部门加大对市区两级学生综合实践的投入;三是加强实践经费的监管,以各级财经纪律为原则,对活动经费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定期组织检查、监督与绩效评估,与将资金安排与绩效紧密挂钩,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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