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1-01-2012-001
    • 备注/文号:厦教安〔201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4-24
    厦门市教育局转发厦门市人防办关于印发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4-24 00:00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厦人防[2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厦人防[2012]17号附件3《组织大中小学校学生应急演练方案》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5·10”应急演练。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里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本次演练以防空、防灾为背景,各单位要以为师生员工安全负责的精神,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演练达到预期目的。
      二、本次全市演练主场设在厦门六中,请厦门六中做好主会场启动仪式的保障工作和学校的演练工作。
      三、各校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举办专题展览、开主题班会、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开展前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员工全面了解掌握防空防灾常识及演练的注意事项、疏散线路和分流方案。
      四、演练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现场进行检查,包括疏散通道、报警控制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以及防空地下室的通风、照明、卫生等情况,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抓紧整改,确保演练安全。
      五、各项安全措施要层层制定,层层落实,做到万无一失。要教育和提醒学生在演练过程中注意安全,不慌张、不推挤嬉闹,严格按规定路线有序疏散,特别要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确保安全。
      六、课任教师要承担所在班级学生疏散演练的组织、指导任务,及时处置和报告演练中遇到的问题;撤离至安全地带后,应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向校方演练指挥部报告。
      七、演练要注重实效,学校应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认真总结经验,确保每次演练有提高、有进步、有创新。
      八、各区教育局要积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调派有关人员到学校进行督查。请各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将此次演练书面总结(要有参演人数、督查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和组织演练录像片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未保办(区属学校组织演练录像片由区教育局择优报送)。
      附件:1、《厦门市人防办关于印发﹤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厦人防[2012]17号)
         2、厦门市教育系统2012年防空防灾应急演练督查人员安排表
         3、厦门市教育系统防空防灾应急演练情况评价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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