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1-02-2012-001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12〕2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5-18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2012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18 00:00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孙春兰书记在调研全省防汛防台风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2012年防汛防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
      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孙春兰书记“始终绷紧防汛抗灾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把困难估计得更多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重要性认识,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和责任到位。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网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加强对师生防汛防台风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职责,切实落实好防汛防台风A、B角工作制度, A角不在时,谁是B角一定要非常明确, B角要切实履行A角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措施
      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要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演练、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要密切关注暴雨、台风等严重灾害天气的预报信息和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学校(单位)防汛防台风形势,准确预判暴雨、台风等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明确防御重点,落实好避灾场所,做好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在暴雨、台风等严重灾害天气期间,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对住宿在学校的师生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安全。
      三、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能力
      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防汛防台风安全检查,对危旧校舍、围墙、宣传栏和路灯等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校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提高防汛防台风能力,对在建工程工地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可能出现泥石流、内涝、洪水、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学校,要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在暴雨、台风等灾害天气来临前,及时转移人员和贵重财产,确保学校师生和设施设备安全。
      四、加强值班执勤,进一步组织好防汛防台风安全巡查
      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值班执勤制度,在暴雨、台风等严重灾害天气期间要加强领导带班和校园24小时值班,及时充实值班、巡查力量。学校校长是防汛防台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防汛防台风期间要24小时开通手机,及时上报灾情和突发性事件等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学校分管领导要认真检查抢险救灾设备完好和物资储备情况,带班领导要组织人员加大暴雨、台风等严重灾害天气期间的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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