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1-00-2019-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1
    厦门市教育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9-05-21 15:44

    (2019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结合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实际制定。

      三、汛期确定

      根据我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分级管理。

      (二)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恪尽职守,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生命和学校(单位)财产安全。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台风、暴雨、洪水和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市教育局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综合材料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机动组、新闻宣传组、督查组。当启动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后,各组相应开始运转。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人员组成

      总指挥:郭献文(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林佳添、施琦婷、吴亿年、张国兴、陈珍、郑朝南、洪军。

      成员:姜金灿、杨思窍、李燕娜、周振墉、陈凤英、陈郁东、许志坚、洪建军、徐金生、庄剑光、郑强、徐菁、刘伟玲、张宙、陈哲新、王益民、刘芳、杨文、纪华强、郭淑婷、叶本刚、谢慧、陈宏瑶、林伟庆、蒋思彬。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在厦市属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高职)等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监督、指导区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防洪防台风期间,负责提出停课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指挥部值班人员安排

      指挥部值班总指挥由郭献文局长和委局领导轮流担任,值班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机关干部轮值。

      二、指挥部各组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综合材料组

      组长:洪军副局长

      组员:姜金灿、纪华强、洪博友、吕华亭、于涛、庞东海。

      主要职责:负责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通知的起草、发布;及时传达领导指示、批示和汛情快报;及时整理上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及时收集各单位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

      (二)抢险救灾组

      组长:郑朝南副局长

      第一组组员:徐金生(小组长)、洪建军、苏志、章晋旭、叶小曦、魏永辉。

      第二组组员:张宙(小组长)、吕华亭、陈嘉斌、李旭岩、高静峰、柯上风。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各级各类学校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遇险伤病人员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等。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珍副局长   

      组员:庄剑光、刘伟玲、张艳丹、许秀云、庞东海。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救灾资金和物资采购、调拨、发放计划;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负责保障应急通信、供电畅通;负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

      (四)应急机动组

      组长:吴亿年副局长

      组员:许志坚、陈哲新、王益民、于涛、陈大力。

      主要职责:承担指挥中心指派应急机动任务。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施琦婷副书记

      组员:周振墉、陈雄民、孔玲玲。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报道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发动、开展赈灾活动。

      (六)督查组

      组长:张国兴纪工委书记

      组员:陈凤英、陈郁东、陈金泉。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值班员和应急分队坚守岗位以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物资到位情况;查处防洪防台风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防洪防台风各阶段主要工作

      一、汛期来临前

      (一)督促、指导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进一步加强防洪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演练、完善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防洪防台风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排查防御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低洼易涝地方的校舍、在建工程、沿海校舍等);进一步做好防洪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做好局机关防洪防台风物资采购和储备。(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二、台风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

      接到市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或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时(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或日降雨量50~80毫米时发布),及时向洪军副总指挥报告,指挥部综合材料组成员密切关注台风、天气动向,后勤保障组再次检查局机关防洪防台风物资,确保处于良好状态。(由综合材料组、后勤保障组负责)

      三、台风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

      (一)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气象台发布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时发布)或者“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日降雨量80~100毫米)时,及时向洪军副总指挥报告。(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及时通过市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通报有关台风信息,保持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通讯畅通。(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通知局值班员,特别是夜班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传真、电话通知等,及时向洪军副总指挥报告上级的指示、通知和通报等。(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检查局机关大楼及附属设施防洪防台风情况,检查应急机动车辆、手电、雨衣和雨鞋等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完好情况。(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四)必要时,向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通报等,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带班和校园24小时值班,充实值班、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台风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

      (一)接到市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24-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时发布)或者“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及时向郭献文总指挥和洪军副总指挥报告。(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立即通过市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通报台风灾害Ⅱ级或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信息,保持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通讯畅通。(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必要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传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对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必要时,抢险救灾组深入直属学校(单位),检查、指导防洪防台风准备工作。视情抽调应急机动组人员到局机关值加强班。(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根据总指挥的指示适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全市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建议。(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六)厦门市教育局迅速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停课的通知下发各有关单位(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台风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一)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时发布),立即向郭献文总指挥和洪军副总指挥报告。(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立即通过市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通报台风灾害Ⅰ级应急响应信息,确保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通讯畅通。(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郭献文总指挥、洪军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综合材料组全体人员进岗到位,实行昼夜值班。(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必要时,各小组抽调1名成员到局机关待命;抢险救灾第一组到局机关集合待命;保持与抢险救灾第二组、应急机动组通讯畅通,随时听令行动。(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通过电话、短信和传真等形式检查、督促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洪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由督查组负责)

      (六)后勤保障组通知抢险救灾车辆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保障局机关供电畅通,安排好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七)当学校发生重大险情和灾害时,抗洪抢险组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到一线协助学校抢险救灾、组织师生紧急安全转移(由抢险救灾组负责)。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指导避灾场所师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应急救援物品发运等工作(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八)及时收集、统计学校(单位)重大险情、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九)根据总指挥的指示适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全市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建议。(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十)厦门市教育局迅速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停课的通知下发各有关学校、单位。(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台风灾害和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

      (一)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结束防御××年××号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或“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向郭献文总指挥和洪军副总指挥报告。根据郭献文总指挥的指示,适时发出复课通知,部署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通过市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通报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信息。(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指导督促学校(单位)在灾情稳定后2日内核定灾情,填写《学校防洪防台风情况统计表》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在3日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填写《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情况统计表》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教育系统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由宣传报道组负责)

      (六)指导各受灾学校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账,配合受灾学校制定受灾校舍修建计划。(由指挥部成员负责)

      (七)对防洪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由督查组负责)

    第四章 附则

      本预案于2019年4月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教育局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厦门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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