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035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1〕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2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2021学年厦门市属高校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时间:2021-04-28 16:45

    各有关高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印发<中职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厦门市属高校自办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免学费资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做好资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一、落实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

      厦门市属各高职院校自办的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元,其中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此次按照以上补助标准划拨2020-2021学年一、二、三年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

      二、严格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五年制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将联合组织专项审查。

      三、及时开具收款收据

      各校要按照附件表格中“免学费财政补助金额”开具收款收据,收据日期为4月20日,并于4月25日前寄送至厦门市学生资助中心,收据抬头: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收据内容:2020-2021学年五年制高职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注明开户行、开户名、账号以及税号。联系人:苏宁宁,电话:2577800。

      附件:2020-2021学年厦门市高职院校自办五年制高职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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