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037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1〕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7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厦门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 时间:2021-04-29 10:32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市教科院,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厦教人[2019]13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区教育局推荐、专家组评审,确认同安一中等30所学校为厦门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学校进一步健全教师发展管理机制,创新教师培训培养内容、模式和方式,不断创建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校园文化,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水平。各示范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区域学校教师发展。我局将对厦门市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实行三年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取消“示范”称号。

      附件:厦门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厦门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名单

      同安一中、五缘实验学校、音乐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学校、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厦门实验中学、翔安一中、集美工业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大同小学、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湖里实验小学、湖里实验中学、湖里第二实验小学、灌口中学、曾营小学、第十中学、厦门市杏南中学、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厦门市海沧中学、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第二外国语学校、阳翟小学、同安区兴国幼儿园、翔安第一实验小学、舫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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