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040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1〕3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精神,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文,结合我市相关项目规划安排,现就遴选厦门市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类型
(一)“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研修)。面向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采取集中面授、线上授课、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提升培训,可分阶段进行,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重点开设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培养参训教师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等“双师”素质。
(二)骨干教师培训。结合厦门市教师人才选拔工作,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第五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工学交替培训方式,到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大中型企业培训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可分阶段进行,重点开展前沿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教学法、教学案例诊断、教学观摩与展示、职业教育研究热点问题、科研选题立项、科研管理方法、论文写作等内容的培训,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和科研能力。
(三)培训工作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提升。面向职业院校国培工作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1周(40学时)的培训,实施培训组织能力专项研修,开展培训政策解读、培训需求诊断技术、培训设计与实施方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核心技术应用与推广、训后跟踪、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培训成果转化等内容。
(四)管理人员高级研修(3个项目)。组织职业院校教学教研教师发展等部门管理人员;德育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德育工作人员和招生就业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业务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教师企业实践。面向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和职业发展需求,采取企业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企业实践,可分阶段进行。重点包括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促进职业院校教师及时了解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改进教学方法,提升专业教师水平。
(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面向高等职业学校2018-2021年招聘录用的新入职及非师范类教师,采取集中研修、线上授课、名校名师跟岗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师范教育培训。开展职业教育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法和心理学、信息化教学手段及教学活动组织等,重点提升新入职教师育德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
(七)创新项目(2个项目)
1.人工智能教育培训。面向职业院校教师,通过讲授、教学研讨、上机实操、课堂反馈与试课等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教育培训。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技术的定义、发展历史及应用现状,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理论框架及设计,人工智能实验平台的高效利用,数学与编程等方面开展培训。
2.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面向职业院校教师,开展为期不少于1周(40学时)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重点学习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技能和基于在线环境的教学设计方法,信息化教学大赛能力,数字化教与学的理论与技能、开发现代教学媒体的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一般应是以下基地: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培训基地;
2.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备案的优质省级基地;
3.福建省闽台职业教育师资联合培养基地。
(二)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且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
2.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
3.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
4.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条件、队伍建设等能够满足培训项目要求。
三、项目培训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保障,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等。培训费以实际授课天数安排经费,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给付。参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报销。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厦门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每份申报书只填写一个培训子项目。
(三)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单位须提供协议书及各方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要以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各校内设二级学院(部门)的申报。申报单位内部涉及多个院系(或部门)的,须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并明确联系人。
(四)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实现象,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于5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厦门市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0603424@qq.com,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关强,林盈,联系电话:0592-2665061;邮箱:2440603424@qq.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502室(邮编:361003)。
附件:1.厦门市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
2.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材料清单
3.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表
4.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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