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074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1〕6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精神,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市教育科研究水平,经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21年9月至11月开展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组织
本次评奖活动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评奖范围
(一)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参评的成果类型包括:
1.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著作,含著作、教材、工具书等(论文集、教辅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2.已经完成结题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课改课题、电教馆课题等的研究报告和市级及以上重大教育调研课题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
(三)已经获得市级(含市部委办局)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申报评审书》《专家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826061260@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为“申报单位名称+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其中《专家评审书》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及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报时间:评奖材料报送评奖办公室的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至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推荐参评成果(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5室(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2661974。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参评成果多,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评奖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单位)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本区、本校(单位)的成果申报组织、资格审查和推荐报送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保证推荐质量。
附件:1.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2.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
4.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