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097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1〕9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30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闽政文〔2021〕97号)等文件精神,创新办学模式,以项目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产业学院项目建设,以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职业院校与合作主体之间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现就产业学院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工作,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产业学院内部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改革,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努力构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台资企业、职业院校多元参与的开放办学模式,努力到2025年,建设20-30个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形成集“产、学、研、转、创、用”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创新平台,进而产生规模效益,大力提升职业院校产业学院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机制。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推进多主体知识资源、教学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深度融合。产业学院的合作主体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投入折合金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组建多主体参与的理事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完善产业学院工作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形成制度保障、校企共治、院长负责、专家指导、执行有力的职业院校现代产业学院治理体系。
(二)专业建设紧密结合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通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和创新链,跨界融合、协同育人。统筹规划,依托自身优势专业,整合产业学院合作主体的各类资源,主动调整专业结构,建设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专业,推动专业集群式发展,更好满足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课程设置与岗位要求深度融合。按照课程设置与岗位群对接要求,深入研究产业链及各岗位之间的关联性,划分课程模块并进行重组和改造。构建岗位能力模型,形成课程开发机制,将工作岗位最前沿的技术、标准、工艺等及时融入课程。合作的行业或企业承担专业课和实践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25%,校内基础设施基本满足教学实训需要,已有在校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0人。
(四)建立校企师资双向交流机制。通过外引内培,实现产业学院内职业院校与合作主体之间的师资双向交流,形成混编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利用挂职锻炼、项目合作、技术开发等方式,引进合作主体优秀技术骨干来校工作。聘请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担任产业学院兼职教师。原则上合作主体参与教学专兼职教师数不低于产业学院教师总数的30%。
(五)加强对产业学院的治理评价。高标准规划产业学院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内容等。建立以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质量多维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产业学院的发展进程、目标完成度、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以评促建,评建结合。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产业学院应于当年8月31日前已挂牌成立并独立运行3个月以上,并取得初步成效。
2.入选福建省“双高计划”(包括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的学校,每校可申报2个项目,其他职业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
3.已认定为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的,可继续参与申报市级产业学院建设项目。
(二)申报方式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厦门市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表》,连同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每年12月8日报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及PDF扫描版本)发至邮箱xmzjgd@163.com。联系人:郭常斐,电话:0592-2135625。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申报学校要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优势力量,持续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加强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协调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制度保障。各职业院校建立产业学院各项运行和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三)经费保障。我局将安排专项补助经费支持市级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
附件:厦门市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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