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103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1〕9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4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各青少年宫: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市教育局、市司法、团市委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厦门市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司法局、共青团厦门市委。
承办单位:厦门市青少年宫。
二、内容要求
演讲题目和主要内容应与宪法相联系,结合实际,体现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
可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切身体会等入手,演讲体裁不限。演讲稿可以是演讲者本人撰写,也可以是本校其他学生撰写的优秀讲稿,但严禁从网上抄袭、照搬讲稿。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3日-4日(届时将视疫情情况及时调整)。
(二)地点:厦门市青少年宫A栋15楼多功能厅(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10号)。
四、参赛人员
(一)各区教育局、各青少年宫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厦教办〔2021〕45号)附件“市级决赛名额分配表”报送的参赛人员;
(二)《关于公布“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市属学校选拔赛结果的通知》(厦教法规业〔2021〕11号)公布的市直属学校入围市级决赛的选手。
名单详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一)小学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二)初中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三)高中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入围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的选手,无须参加本次市级比赛,直接颁发特等奖,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赛程安排
(一)小学组演讲比赛:12月3日14:30—5:30。
(二)初中组演讲比赛:12月4日9:00—12:00。
(三)高中组演讲比赛:12月4日14:30—16:00。
(四)颁奖仪式:12月4日16:10—16:30。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参加。
抽签及签到时间:小学组12月3日14:00,初中组12月4日8:30,高中组12月4日14:00;
地点:厦门市青少年宫A栋15楼多功能厅入口签到处。签到时请提交学校盖章的《演讲比赛参赛人员信息表》,每位选手可由1-2名老师或家长陪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演讲比赛采取站立式脱稿演讲形式,使用普通话,发音清晰,表达流畅,用语规范,着装得体。
(二)演讲过程中不允许播放背景音乐及视频,不可使用其他辅助道具。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时间超时或过短都将影响比赛成绩。
(三)本次比赛采用当场评分当场计分,总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疫情防控要求:参赛前请各学校(单位)详细排查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当天请所有参赛人员做好个人的健康管理和监测,进入赛场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请各参加人员(选手及陪同人员)提前打印《健康申明卡及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比赛期间,发现参赛人员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时,将立即停止比赛,按照规定流程处置及就医。
(五)市青少年宫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10号,自驾前往的可选择青少年宫停车场或周边停车,公共交通前往的可乘坐公交车在“一中站”下车。
(六)赛事联系人: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游老师,2667703。
附件:1.演讲比赛决赛名单;
2.健康申明卡及承诺书。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司法局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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