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4-12-00-2022-041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5-19 |
文 号 | 厦教办〔2022〕45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校建设标准(试行) |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组织研究制定了《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校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标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特色校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各区各校创建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进行评价。
附件: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校建设标准(试行)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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