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48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2〕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7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2-06-09 11:35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学生参加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并一直延续到2022年12月,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区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参与率不低于去年,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附件1)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活动数据,提供给各级教育部门作为参考。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3.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各区各校要普遍开展区级、校级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2022年7月,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的市级决赛(具体通知届时另发),决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三个组别,各区各校根据名额分配表和报名要求推荐学生参加(详见附件2、3)。

      市级决赛后,将根据比赛情况,研究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学生各2人(分别参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组成代表队参加2022年10月由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组织在我市举办的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赛。

      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我市将设分会场,届时请各区各校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5.“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各区各校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参加,组织创作高水平、高质量的、准确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和后期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统筹指导。各区各校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中小学日常教学、课外活动、暑期作业、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各区各校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请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明确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科室和负责人,填写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4),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校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宣传学讲宪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区各校可及时报送,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

      (四)认真选拔市级决赛优秀选手。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最优秀的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市级决赛,为我市参加全省遴选赛打好基础。参赛人员名单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箱。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0592-2667703,电子邮箱:jyj_zcfgc@xm.gov.cn。

      附件:1.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2.市级决赛名额分配表及报名要求

         3.报名表

         4.工作人员信息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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