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50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2〕4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0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财务处
时间:2022-06-15 09:37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市特教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我市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为特教学生提供更好的关爱与保障,经研究,决定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特殊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寄宿生生活补助从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7500元(按10个月计算),寄午膳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予以补助。
二、补助方式。生活补助经费每年度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学校(含幼儿园)按照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人数足额拨付给食堂,由食堂统筹用于学生伙食补助,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工作要求。各区、各校(含幼儿园)要根据实际需要,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有关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餐,采用企业供餐模式的学校,应向具备资质的参营企业购买服务,并对食品安全严格把关。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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