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5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5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2-06-15 09: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厦教办〔2022〕39号)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现确定黎明职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和集美大学6家单位分别承担我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相关项目任务。

      请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计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经费支出审批,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规范签订合同,配合提供相关费用清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厦门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厦门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序号

    专业

    项目承担单位

    1

    “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研修)

    01

    交通运输大类

    黎明职业大学

    2

    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

    02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

    湖南师范大学

    3

    课程实施能力培训

    03

    不限

    浙江师范大学

    4

    管理人员高级研修

    04

    德育工作方面

    厦门理工学院

    5

    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

    05

    三年内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高职)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6

    信息技术能力提升

    06

    不限

    集美大学

      说明: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定额标准,以实际授课天数安排经费,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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