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5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厦教办〔2022〕39号)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现确定黎明职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和集美大学6家单位分别承担我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相关项目任务。
请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计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经费支出审批,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规范签订合同,配合提供相关费用清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厦门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厦门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序号 |
专业 |
项目承担单位 |
1 |
“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研修) |
01 |
交通运输大类 |
黎明职业大学 |
2 |
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 |
02 |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 |
湖南师范大学 |
3 |
课程实施能力培训 |
03 |
不限 |
浙江师范大学 |
4 |
管理人员高级研修 |
04 |
德育工作方面 |
厦门理工学院 |
5 |
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 |
05 |
三年内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高职)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
6 |
信息技术能力提升 |
06 |
不限 |
集美大学 |
说明: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定额标准,以实际授课天数安排经费,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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