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98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2〕11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5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高校、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22号)、《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2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闽终教委〔2022〕7号),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2年厦门市“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终身学习向未来
(二)举办时间:2022年11月27日—12月3日。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灵活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各区、各学校在活动周期间,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体及网络传播平台等重要阵地,以讲座、展板、电子屏、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区要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城乡社区教育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城乡社区管理骨干、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单位代表、企创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结合实际交流自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同时,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通过活动周助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开课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活动
各区要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关活动,持续、集中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厦门开放大学要充分利用“厦门社区书院信息平台”等开设相关公开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传播终身学习理念。
(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活动
各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智慧助老”系列服务活动,让老年人真正从智慧学习中受益,切身体验和享受“智慧生活”。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主动与区委老干部局、文明办等部门联系对接,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老年大学教学点建设,广泛动员各类学校及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时事政策等方面学习活动,以及智能手机应用等教育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了解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网上学习、微信读书、科学生活、健康养老、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在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掌上金融、手机购物等领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所学技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四)持续引导并助力全民阅读学习
各区、各学校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读书沙龙、智能学习等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建设活动。广泛组织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阅读习惯,培养阅读兴趣。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
(五)推动开放各类学习资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各区要发挥属地统筹职责,统筹、指导社区教育服务中心、社区学院等各类学校,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老年大学教学点建设工作,根据各类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做好学习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立足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积极开放学习和教育资源,推进社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深度参与活动周活动。积极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主动服务全民学习。厦门开放大学要加强与各区社区教育服务中心、社区学院的联系沟通,并做好社区教育相关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十年成果总结宣传及展示活动
各区、各学校要深入总结、宣传和展示十年来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全民终身学习故事,传递终身学习正能量。主要包括:宣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国际成人教育大会相关精神;宣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展示全民终身学习、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共享与优质案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展示等)、终身教育数字化发展成果等。
(七)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做法经验推介宣传
各区、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终身学习方面创新学习方法、坚持自主学习、带动群众学习的“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工作者、老年教育工作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贡献者等事迹突出的励志人物,以点带面,促进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终身学习文化”,助力学习者增值赋能,助力全社会增强“终身学习文化”软实力。
三、活动组织
各区、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推动积极稳妥开展相关活动,要切实防止流于表面形式,做到真正有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高效、节俭。
四、活动宣传
各区、各学校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就活动周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好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多措并举,突出宣传各区各校活动周的重点、亮点、出彩点活动,确保宣传实效,共同创造全民终身学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同助力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周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我市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推介我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典型经验做法,以及各区、各学校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开展“智慧助老”等活动成果和相关优质案例。
五、其他事项
(一)各区教育局、学校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1个典型活动案例(案例主题围绕“智慧助老”、老年健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能者为师”等全民终身学习活动,需有视频、图片)、活动周工作总结、2022年终身教育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二)各区教育局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社区教育机构统计表(附件2)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
联系人:郭明波,联系电话:2667858
邮箱:xmedu_gjc@163.com
附件:1.“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 县级及以下社区教育机构统计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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