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3-044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3〕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5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3-05-26 11:22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闽教办法〔20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学生参加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学习重点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学习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闽工作时的重要法治理念和重大法治实践,推动青少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省情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青少年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中华民族共同体、规则、平等、诚信、程序等意识,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欺诈拐卖等知识和技能,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活动

      1.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区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各区各校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探索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2023年5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设立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区各校要组织学生争创“宪法卫士”,确保参与率不低于80%,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全市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

      3.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比赛

      (1)举办市级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各区各校自行组织开展区级、校级选拔赛,包括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两个项目。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级比赛,市级比赛包括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两个项目,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三个组别。6月23日前,各区各校根据名额分配表和报名要求遴选学生参加(详见附件1、附件2),一名选手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

      (2)参加省级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市级决赛后,市教育局将根据比赛情况,研究遴选出各组别优秀选手,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级遴选赛。

      省市比赛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

      (1)全国“网络风采展示”。6月,教育部普法网将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全国普法网将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

      (2)市级“网络海选”。全市中小学生可通过普法网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参加宪法演讲比赛市级选拔。6月23日前通过“网络风采展示”专栏上传演讲视频作品的,视为参加市级演讲比赛“网络海选”,市教育局将根据专家评判结果,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市级演讲比赛(名额不占用各区各校推荐名额)。6月23日后上传作品的,将不再纳入市级选拔范畴,但不影响其参加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网络海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我市将设分会场,届时请各区各校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6.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各区各校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参加,组织创作高水平、高质量、准确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和省教育厅后期通知)。

      7.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根据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素材,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和省教育厅后期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对区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加强统筹指导。各区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时间,通过集体组织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请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明确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科室和负责人,填写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3),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区本校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报送本区本校的活动总结或宣传材料,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0592-2667703,电子邮箱:jyj_zcfgc@xm.gov.cn。

      附件:1.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比赛名额分配表及报名要求

         2.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比赛报名表

         3.2023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工作人员信息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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