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3-062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3〕7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6
各区教育局:
根据《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经幼儿园申报、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市级专家现场评估,厦门市第一幼儿园前埔分园、厦门市第九幼儿园禾祥分园、厦门市莲云幼儿园、厦门市湖里第二实验幼儿园、厦门市五缘实验幼儿园金林湾分园、厦门市禾盛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聚镇分园、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幼儿园岑东分园、厦门市海沧区沧虹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青春海岸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东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蓝月湾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佳宏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美林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滨新幼儿园浔美分园、厦门市同安区梵艺幼儿园、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幼儿园祥吴园、厦门市翔安小金星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祥美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福翔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科技幼儿园等24所幼儿园达到我市示范性幼儿园评定标准,并已按规定进行公示,现予确认为“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
请各级示范性幼儿园认真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学前教育实践改革,突出办园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区教育局加强统筹规划,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落实动态管理制度,更高质量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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