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3-073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3〕7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相关单位,各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2023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第2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推普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团市委共同制定《厦门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安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推广活动,并落实以下要求:
一、组织参加启动仪式。“厦门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定于9月15日上午9:30在厦门高新学校举行。请各单位报送参加人员名单,按时填写反馈参会回执(附件2)。
二、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材料(附照片)请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语委办),联系人:缪秋华,联系电话:2102623,邮箱:xmsywb@sina.cn。
附件:1.厦门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安排
2.厦门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参会人员回执表
3.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体〔2023〕20号)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厦门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安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安排。
一、全市各新闻媒体围绕今年推普周活动主题“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立足语言文字工作大格局,全面加强国家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对全市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
二、各有关单位通过张贴推普周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播放推普宣传公益广告、深入学校、社区和街头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推普宣传引向深入。
三、市、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开展本地重点公共场所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检查、排查,进一步清理整顿不规范的社会用语用字,助力提高我市社会文明程度。
四、各级党政机关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推普宣传,扩大推普覆盖面,发挥推普引领示范作用。
五、各单位可根据推普周主题,结合各单位的特点,开展读书、演讲、诵读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和主渠道的作用,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活动,组织师生参加各种推普宣传,提高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七、活动具体安排
(一)9月15日,市教育局、市语委将在厦门高新学校举行“厦门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二)9月-12月期间,举办“2024中国诗词大会”厦门市选拔赛、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鹭岛新星”校园主持人大赛等系列活动。
(三)组织学生参加省教育厅指导开展的“书香新福建,典亮新征程”小学生汉语拼音知识(国学经典)活动,发动更多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感受语言文字魅力,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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