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3-077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3〕7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8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校家庭教育的宏观指导,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厦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依托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成立厦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受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和厦门开放大学的双重指导。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办公场所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负责,日常工作经费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共同保障。
二、厦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宏观指导
1.制定年度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计划;
2.协助构建全市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3.开展家庭教育相关问题调研及课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4.加强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开展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和学校家庭教育典型案例评选。
(二)加强资源建设
1.指导我市中小学、职业院校开发适用于各学段的家庭教育课程,推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
2.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举办“中小学家庭教育讲堂”、论坛、沙龙等特色活动,推广学校家庭教育经验做法;
3.组织开展学校家庭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培养和教研交流活动,促进学校家庭教育专业化发展;
4.加强学校家庭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三)加强协调联动
1.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协调联动;
2.完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以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交办的其它任务。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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