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3-099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3〕9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4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
首轮“阳光下成长”——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历届美术获奖作品巡展活动历经10个月,走进全市14所学校,在师生中获广泛好评。为了让巡展活动继续延伸至更多学校,让广大师生充分领略优秀作品的魅力,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巡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华儿女美术馆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三、活动安排
(一)巡展学校(16所)
厦门市音乐学校、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厦门市第十中学、厦门市滨海小学、厦门市深田小学、厦门市尚文实验学校、厦门市金林湾实验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集美区杏东小学、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同安区第三实验小学、同安区同新小学、翔安区舫山小学、翔安区翔城小学。
(二)各校展览时间
原则上每所学校巡展时间为1周(包含布展、观展、撤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本校师生有序观展。各学校可结合艺术节活动和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广泛开展艺术作品创作、赏析活动,学习领会优秀作品的创作思路和艺术意涵。
(二)加强展览期间全程管理。各学校要认真履职,配合做好场地布置、落实作品安全保护措施等工作,确保作品完好无损。
(三)积极营造浓厚艺术氛围。各学校要广泛收集巡展资料并做好宣传工作,善于发现挖掘师生观展情感与艺术表现典型案例。巡展结束后,请各学校及时将巡展工作总结、图像(照片)、宣传简报、师生创作作品资料等报送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基金会将整理汇编成册印发,并对活动组织成效好的学校予以表扬。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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