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021
    • 备注/文号:厦教工委〔2024〕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0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厦门市“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和实践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来源: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4-03-22 08:54

    各区委宣传部、教育工委,区文旅局、关工委,各在厦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快构建“大思政课”工作格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等四部门联合建设了一批厦门市“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联合选聘了一批实践指导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在厦高校要带头和基地做好结对共建工作,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实践教学、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各区委教育工委和直属学校要主动与基地对接联系,结对共建,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将研学实践纳入教育教学安排,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引导大中小学生在研学实践中增长知识,提升认知水平,打造实践育人新范式。

      各入选实践教学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厦门市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和“大思政课”实践路线设计;积极与大中小学结对共建,协同完成好实践教学任务,免费对师生开放,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加强基地场所设施、实践教学特色课程、师资队伍、安全保障等软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提供有力保障。

      各入选实践指导教师要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教师“六个要”和办好思政课“八个相统一”的重要要求,通过宣讲、展览、座谈、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完成好授课任务。

      附件:1.厦门市“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2.厦门市“大思政课”实践指导教师名单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