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045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4〕4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5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4-05-17 10:11

    相关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开创职业教育新局面、塑造新赛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2号)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宣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成效,展示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倡导技能文明,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高位推动、主体多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职普融通、场景丰富,下沉基层亲民乐见;开放融合、人人参与,充分展现青春风采;绿色节俭、安全可控,确保活动平稳有序”的基本原则。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动主题

      一技在手,一生无忧。

      四、主要活动

      (一)积极开展常规性活动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优秀人才专题报告会等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单位、学校要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通过开放校园、“三贴近”(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两走进”(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因地制宜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职业技能展演、互动体验、社区服务、招生咨询等活动。鼓励职业院校邀请中小学生及家长、有就业和参加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参观校园和实训场所等。鼓励职业院校组织师生进企业、进工厂,组织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技能大师等进校园与学校师生进行交流。鼓励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支持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教育活动月”。

      (二)精心打造特色亮点活动

      各单位、学校要做好历年活动周回顾与总结,聚焦主题,做好统筹规划,汇聚各方资源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策划实施系列具有含金量、辨识度、影响力的特色亮点活动(可参考附件1)。各学校要根据活动周主题,认真组织好校级活动,重点围绕学校在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和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方面的亮点特色,结合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和典型事迹,深度挖掘案例闪光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励更多年轻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五、宣传重点

      (一)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职业教育法取得的重要成果。

      (二)职业教育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成果。围绕厦门职教高地、数字化战略行动、“一体两翼”布局、教学关键要素改革、“职教出海”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形成一批具有宣传示范意义的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先进样板。

      (三)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结合职业教育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宣传职业教育在服务区域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典型经验。宣传各单位、学校等在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分享成功经验,凝聚改革共识,共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技能成才的典型人物群像。围绕职业教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宣传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以及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等一批通过职业教育获得出彩人生的典型事迹,刻画技能成才的人物群像,讲好良师倾心育人、学生成长成才等人物故事,展示新时代职业院校师生奋进风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学校要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突出活动周十周年,精心设计组织实施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批贴近师生、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展、赛、会、演等系列品牌活动。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及时汇总本单位、学校重点特色活动情况,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宣传线索,创新报道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多视角、全方位讲好职教故事、发出职教好声音。

      (三)规范过程管理。各单位、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增加额外负担,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力戒形式主义,将活动周工作与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及时报送材料。活动周期间实行日报告,各学校应于每日上午12点前将前一日活动情况报送至我局邮箱,可以为典型案例、文字稿件、照片、视频等,报送要求如下:

      1.文字稿件: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控制在800~1500字。如引用其他媒体文章内容,请务必标注引用来源。

      2.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并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

      3.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1280*720),格式为mp4。

      4.媒体报道情况: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情况,提供报道扫描件、照片和文稿电子版。

      各学校请于5月22日前将活动周总结(含照片、视频、典型案例等)和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我局邮箱。

      联系人:郭明波,联系方式:0592-2667858;邮箱:xmedu_gjc@163.com。

      附件:1.地方性活动参考清单

         2.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学校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地方性活动参考清单

    (仅供参考,各单位、学校可结合实际选用)

      1.“十年·回眸”主题活动。以第十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为契机,回顾总结职业教育创新改革发展成就,征集历届活动周优秀案例,凝练提升形成典型经验,以主题展览、纪录片、微视频等形式,全面展示活动周发展历程。

      2.特色主题活动。在活动周期间举办学校日、学生日、教师日、企业日等主题日活动,从学校视角、学生视角、教师视角、企业视角等不同角度有侧重、有温度、有内涵地开展宣传设计,保证热度不断档、活动不断线。支持各单位、学校设立“职业教育活动月”。

      3.产教融合宣传活动。依托市域产教联合体,把活动周办在企业工厂、办在产业园区、办在生产现场,实现场景化、可视化宣传,充分彰显职业教育重要作用。

      4.海外宣传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展示“职教出海”等“小而美”项目优秀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学校依托职教国际合作项目、载体等,将活动周办到海外,在海外举办特色技艺展示、跨境技术服务、技能交流等活动,展示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成果、新形象。

      5.数字化展览活动。充分利用智能数字化平台或人工智能技术,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发推出AI驱动的虚拟数字人、元宇宙体验空间、活动周数字展馆等融合现代信息技术的展示活动。倡导各单位、学校开展“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络开放日”等数字化展示活动。

      6.职业教育大调研。聚焦职业教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各单位、学校进行调查走访,形成调查报告,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7.优秀校友寻访活动。鼓励各学校结合“访企拓岗”活动,到企业寻访校友,让学生了解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企业用人需求等,提前做好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

      8.校友返校及工匠进校园。组织优秀校友返校,同时充分组织媒体放大职教典型人物故事声量;各单位、学校积极组织工匠进校园活动,并面向公众开放。

      9.校企集中签约。鼓励各学校举办校企集中签约活动,放大规模集群效应,鼓励与行业企业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课程联建、科研开发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突出校企合作典型模式可学可做的宣传示范意义。

      10.校园开放活动。各单位、学校组织开放实训空间、场馆、实验室等,吸引中小学生、社会公众参与职业体验、职业启蒙、技能科普等活动,依托科普基地、校史馆、博物馆等空间平台,帮助提升社会层面对于职业教育的积极认知。

      11.校园招聘会。鼓励各学校积极开展主题招聘会、企业专场招聘会、校园双选会等形式多样、岗位众多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动职业学校就业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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