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053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4〕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厦门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文,结合我市相关项目规划安排,现就遴选厦门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类型
(一)课程实施能力提升培训(约30人)。面向职业院校教师,通过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进行为期21天的教育培训,实行小班化教学。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培训。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约30人)。面向职业院校教师,开展为期14天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技能和基于在线环境的教学设计方法、信息化教学大赛能力、数字化教与学的理论与技能、开发现代教学媒体的能力,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师德师风项目(约30人)。组织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开展为期14天的专题研修。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做“四有”好教师的职业理想。项目采取专题讲座、参观、研讨交流、示范教学等形式分阶段进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一般应是以下基地:
(一)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培训基地(含教师远程培训机构);
(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备案的优质省级基地(含教师远程培训机构);
(三)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福建省闽台职业教育师资联合培养基地;
(四)厦门市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三、项目培训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保障,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等。培训费以实际授课天数安排经费,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给付。参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报销。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厦门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每份申报书只填写一个培训子项目。
(三)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单位须提供协议书及各方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要以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各校内设二级学院(部门)的申报。申报单位内部涉及多个院系(或部门)的,须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并明确联系人。
(四)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实现象,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厦门市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项目办邮箱lixiang@ustb.edu.cn,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0592-2665062;邮箱:lixiang@ustb.edu.cn;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503室(邮编:361003)。
附件:1.厦门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
2.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材料清单
3.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表
4.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