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059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4〕4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4-07-02 09:21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市招考中心,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4〕11号)精神,现将《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4〕12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3+4”中本贯通试点招生学校和专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计划安排,2024年全省10个“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项目面向厦门市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和计划如下:

    招生学校

    招生专业

    对应本科院校

    对应本科专业

    学制

    招生人数

    福建理工学校

    机械制造技术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3+4

    5

    福建工业学校

    机械制造技术

    机械电子工程

    3+4

    5

    福建省邮电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4

    5

    福建商贸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4

    5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物联网技术应用

    厦门华厦学院

    物联网工程

    3+4

    13

    厦门信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通信工程

    3+4

    14

    晋江职业中专学校

    物联网技术应用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物联网工程技术

    3+4

    4

    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3+4

    4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3+4

    4

    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

    机电技术应用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3+4

    4

      说明:具体详见2024年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二、“3+4”中本贯通试点招生有关要求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4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

      (三)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

      其他事项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4〕12号)规定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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