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067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4〕5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6
各区教育局:
2014年起,我市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为外来务工人员安心舒心留厦工作提供了良好保障。为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和产业吸附力,现就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零门槛申报。在厦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凡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不再要求必须取得厦门居住证。
二、建立补录取制度。2024年起建立二次派位制度,在派位结果公布后,因志愿填报等原因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剩余学位数,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确保有需求的学生录取率达100%。补派位的具体时间、流程和操作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发布实施。
三、实施大统筹招生。各区教育局要积极统筹学位,通过挖潜扩容、适度提高班生额等方式创造条件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特别要加大随迁子女集中居住片区的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方便就近入学。如所在派位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行政区根据家长居住实际进行派位或根据学校实际调拨;如所在行政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四、优化一件事服务。落实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的工作要求,持续改进积分入学平台服务功能,在简化数据采集、强化信息核对、定期反馈进度、提供短信通知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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