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089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4〕6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9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市、区青少年宫: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推广闽南文化,增进两岸少年儿童文化交流,厦门市教育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八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教育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广播中心;
协办:闽南之声广播、台湾财团法人安平文教基金会。
二、比赛内容
符合活动主题的闽南方言童谣。
三、参赛对象
闽南地区(厦门、漳州、泉州)及台湾地区4-13岁(含13岁)的少年儿童。本届大赛设置幼儿组、中小学组。
四、活动主题
本届大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引导青少年学生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通过作品抒发对祖国、对家乡、对社会的爱。
五、时间安排
本届赛事分为报名、初赛、决赛和优秀节目展演四个阶段。
(一)报名: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以学校或市、区青少年宫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单位最多推荐2个节目参赛。其中,厦门市级闽南文化艺术特色校至少推荐1个节目参赛。
(二)初赛评选:2024年11月2-3日。
(三)决赛评选:2024年11月30日。
(四)优秀节目展演:2024年12月27日。
六、比赛办法
(一)节目要求
重点展示学生熟练运用、保护传承闽南语的能力,鼓励原创,节目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闽南文化特色,又有时代气息。
节目形式以闽南童谣唱诵表演为主,可包含闽南语古诗词吟诵、讲古、答嘴鼓、小品、快板、情景剧、说唱等多种形式。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加人数应为2人或2人以上。
(二)初赛评选
1.初赛以参赛单位提交视频,主办方组织专家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评选。
2.初赛视频分为指定曲目表演和创编节目表演两部分,主办方提供两首曲目《讨海歌》《月令歌》(曲目音频详见附件链接),参赛单位二选一进行表演,该环节占总分的30%;创编节目表演由参赛单位自行编排节目表演,该环节占总分的70%。两部分相加即为初赛的总分。
3.初赛视频:采用一镜到底单机位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剪辑。
4.初赛视频中的所有语言、说唱、吟诵部分要求参赛者现场表演,不得录音。
5.初赛视频(包含指定曲目和创编节目)应于2024年11月1日前发送到主办方指定的邮箱。
6.初赛将评选出入围决赛(即一、二等奖)的节目名单,确定三等奖获奖名单。
(三)决赛评选
1.决赛为创编节目表演,表演内容须与初赛创编节目保持一致。
2.决赛采取参赛单位现场表演的方式,主办方组织专家观看节目,进行现场打分。
3.决赛现场表演应注重整体节目的艺术效果。
4.决赛将评选出一、二等奖获奖名单。
(四)优秀节目展演
本届“读册歌”大赛将举办优秀节目现场展演,展演时间初定2024年12月27日。
(五)评奖
本届比赛将根据参赛节目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六)公益宣讲
大赛组委会专门成立“读册歌”公益宣讲团,有进校园宣讲需求的单位,可与组委会对接联系。
七、评分标准
(一)指定曲目表演环节(初赛30分)
主要考核参赛选手吐字发音、整齐度和流畅度。
(二)创编节目表演环节(初赛70分,决赛100分)
1.语言(50%):参赛选手应根据参赛节目形式准确表达闽南语,包括吐字发音、演唱音准、节奏等。
2.造型/表演(20%):考核参赛选手基本素质、台风、表演技巧以及临场发挥。
3.形式内容(15%):考核参赛节目的主题、编排、完整性,含道具制作等。
4.创意创新加分(15%):根据参赛节目呈现的闽南语艺术创新表现形式进行酌情加分。
八、报名方法
请参赛单位于2024年10月7日前填写《第十八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专用邮箱2368039198@qq.com,联系人:薛晓兰。
附件:第十八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报名表
厦门市教育局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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