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121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4〕8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1
各区教育局:
根据《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经幼儿园申报、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市级专家现场评估,厦门市金桥幼儿园、厦门市莲龙幼儿园分园、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三中心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九溪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鹭翔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康城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中澳城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海丝幼儿园、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天成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敦尚实验幼儿园万科分园、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鱼孚分园、厦门市同安区洗墨池幼儿园洪塘头分园、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溪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丙州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幼儿园康浔分园、厦门市玉岭实验幼儿园、厦门市禾穆实验幼儿园、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儿园、厦门市湖里实验幼儿园湖桐分园、厦门市都市港湾幼儿园和宁里分园、厦门市海沧区芸美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佳鑫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路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海沧湾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城建教育绘童瑶湖岸幼儿园等29所幼儿园达到我市优质幼儿园评定标准,并已按规定进行公示,现予确认为“厦门市优质幼儿园”。
请各级优质幼儿园认真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学前教育实践改革,突出办园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区教育局加强统筹规划,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落实动态管理制度,更高质量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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