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5-036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5〕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7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
“阳光下成长”——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历届美术获奖作品巡展活动已在我市举办两轮,走进全市28所学校,在师生中获得广泛好评。为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提升学生审美素养,让巡展活动继续延伸至更多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巡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华儿女美术馆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三、活动安排
(一)巡展学校(15所)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厦门市第五中学、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定安小学、厦门市滨海小学、厦门市尚文实验学校、厦门市翔鹭小学、厦门市海沧区鳌冠学校、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厦门市集美区康城小学、厦门市杏南中学、厦门市后田学校、厦门市同安区大同小学、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
(二)各校展览时间
原则上每所学校巡展时间为1周(包含布展、观展、撤展)。各学校具体展览时间在筹备会上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观展育人双融合
各学校可结合艺术节活动和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本校师生有序观展。广泛开展艺术作品创作、赏析活动,学习领会优秀作品的创作思路和艺术内涵,构建“观-研-创”三位一体的艺术实践模式。
(二)守护作品全链条
各学校要认真履职,配合做好场地布置、落实作品安全保护措施等工作,加强展览期间全过程管理,确保展览作品完好无损。
(三)宣传氛围深营造
各学校要广泛收集巡展资料,加强宣传推广,挖掘师生观展情感等典型案例。巡展结束后,请各学校及时将巡展工作总结、照片、宣传简报、师生创作作品资料等报送市教育基金会。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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