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5-041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5〕5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4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5-07-28 10:04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我局组织修订《厦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厦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防范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教育系统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中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200的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的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

      (二)建立及时防范、快速响应机制。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恪尽职守,及时防范,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营造宣传为主、公众参与氛围。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部署,结合教育系统特点,广泛进行重污染天气防护和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和参与意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负责完善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接收上级预报信息,传达上级应急指令;提出处理重污染天气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应对措施,督导、检查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和市属高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经验和做法;重污染天气期间负责提出停课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  应急处置

      一、预警分级

      根据《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类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预警方案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我市即进入预警状态,根据预警等级,市教育局将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及时将有关预警信息转发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及时将有关预警信息转发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3.红色预警(I级响应)

      制定学校停课方案,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停课建议,经同意后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宣传;按通知要求落实弹性教学或停课。

      应急响应期间,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每日17:00前向应急办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三、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级别调整情况,及时提高或降低教育系统应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及时通知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教师、学生解除应急状态,做好复课准备工作。

      四、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学校应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提交总结报告至市应急指挥部。

    第四章  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响应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二、物资保障

      配备完善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动态管理,确保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三、宣传保障

      通过市教育局有关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各学校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广泛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第五章  附则

      本预案于2025年7月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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