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6-005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6〕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通知要求,坚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进行梳理、精简和归并,经审核确认,现将2026年厦门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予以公布。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食品卫生教育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不另列入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列入清单的进校园活动,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请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情况,及时发布本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请各直属中小学对照清单项目按有关要求开展活动。
附件:2026年厦门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2026年厦门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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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活动名称 |
主办单位 |
责任处室 |
开展时间/频次 |
开展方式 |
对象范围 |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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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南文化进校园 |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联 |
体卫艺语处 |
常态化开展 |
培训和讲座 |
全市中小学生 |
《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系列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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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
市文明办 |
德育处 宣教处 |
一学年1次,每次不超过1周 |
社会事务工作 |
全市中小学师生 |
厦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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