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6-010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6〕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3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信息化处 时间:2026-02-10 09:10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市教科院:

      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AI教育应用骨干力量,经研究,拟遴选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一年系统化培训,提升教师AI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能力,打造“懂教育、通技术”的复合型骨干教师队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教育数字化转型。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机构等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学科不限。

      (二)遴选条件

      1.师德高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教育责任感与使命感,有较强学习与创新意识。

      2.坚持一线教学,教育教学功底扎实,责任心强、有育人实绩、富有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教师教龄需满5年,硕士教龄需满3年,博士在厦工作需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4.掌握基础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有AI技术学习与应用意愿。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单位民主测评同意率80%及以上。近三年,每学年(学期)学生对其课堂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突出,近三年来所任教学科及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为良好及以上。

      5.具有一定的AI赋能教育教学的研究和实践基础。能探索AI与学科融合,具备辐射引领潜力。参与或主持过AI赋能教育教学研究的区级及以上课题;或撰写过AI赋能教育教学方面研究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承担过相关公开课或讲座;或指导学生在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人工智能、科创、STEAM、项目化学习、跨学科学习、研究性学习等中获过区级及以上奖项;积极参与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并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大学时期所学习专业与人工智能、数字化运用等相关。以上六项,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三)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100名,其中各区推荐名额各10名,市直属学校按校申报,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师德师风、育人实绩、发展潜力优先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区校推荐、市级审核的流程组织实施。

      1.个人申报。各区各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厦门i教育平台-教师研修-培训报名”提交申报材料。

      2.区校推荐。各区教育局汇总区属学校申报情况,兼顾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确定推荐人选。市直属学校可直接向市级推荐,推荐人选应有非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3.市级审核。市教育局、市教科院组织对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三、培训安排

      (一)培养模式

      1.专家引领。邀请高校专家、企业专家、教研人员等进行专业指导,分享前沿理念与实践成果。分学科、分方向匹配导师,定期组织专题研修。

      2.专题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学员专题学习人工智能等数智化教育基本理论、前沿数字技术教育应用课程,系统学习AI原理、工具使用和伦理规范。

      3.实践交流。秉持应用为王理念,强化人工智能实践应用,提供项目研究、学术交流优先机会。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帮助学员将所学AI工具实操技巧、智能体开发方法、AI应用策略等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变革。

      (二)工作职责

      种子教师要率先在各自学科领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支持的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评价等场景的创新应用实践。系统总结实践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案(课)例。在学校和区域内发挥“种子”作用,通过公开课、教研活动、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示范辐射,带动更多教师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创新实践。

      (三)成果认定

      组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领航教师团,对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领航教师”证书,符合骨干教师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前已是骨干教师及以上的,培训成果可以用于更高层次名师的考核认定)。培训学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领航教师经市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选派开展跨区域、跨学校培训指导工作的,给予认定为一次市级公开讲座;在本区、本校开展培训示范的,由区级、校级进行成果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培养是我市构建“AI+教师发展”新路径,打造未来教师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把好质量关,做好种子教师的推荐和使用管理工作,将相关工作量和成果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支持种子教师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教师数字素养的整体跃升,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请各区各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3月3日前登入厦门i教育平台教师研修模块进行申请,填报《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报名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详见《厦门i教育平台-教师研修申报操作指南》(附件6)。各区各校应于2026年3月9日前,完成平台材料的审核及流转工作,并将附件4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543698541@qq.com。

      (三)所需上传材料及要求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提供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硕士研究生教师提供近三年度考核表扫描件;博士研究生教师提供近一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4.单位民主测评同意率结果(百分率体现);学生课堂满意度测评结果(百分率体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学校考评结果(等级体现);

      5.AI赋能教育教学的研究和实践基础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项:

      (1)参与或主持过AI赋能教育教学研究的区级及以上课题,材料需上传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2)撰写过AI赋能教育教学方面研究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材料需上传提供封面、获奖证书或该论文的所有目录页(目录中标记出自己的文章。提交的目录页不完整,不予认定)、论文全文;

      (3)区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承担过相关公开课或讲座,材料需上传公开课或讲座证明;

      (4)指导学生在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人工智能、科创、STEAM、项目化学习、跨学科学习、研究性学习等中获过区级及以上奖项,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需体现指导教师姓名);

      (5)积极参与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并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

      (6)大学时期所学习专业与人工智能、数字化运用等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2665074。

      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推荐民主测评表

         2.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推荐课堂满意度测评表

         3.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推荐教育教学质量考评表

         4.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推荐汇总表

         5.厦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师德承诺书

         6.厦门i教育平台-教师研修申报操作指南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