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8-02-05 11:36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edu.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667776,电子邮箱:xinxi@xmedu.gov.cn)。

    一、概  述

      2017年,厦门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服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不断加强组织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为强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调整了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推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配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接收、整理与保管制度》、《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指南和服务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办法》等。其中《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办法》进一步修订了我局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新增专题专栏,分别设置“招生政策”、“教师招考”、“双随机双公示”栏目,将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集中发布在网站首页。充分运用我局官方微信,通过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务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四)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要求,围绕2017年厦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持续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严格政策发布制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政策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明确解读范围,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出台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等文件均能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平台进行解读。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广泛宣传政策,及时通过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宣传册等形式,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并开通专门咨询电话,做好就学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开辟“教师招考”专题专栏,发布教师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平台宣传学生助学贷款办理事项,解读学生资助政策。积极丰富解读形式,针对需要在官方微信、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进行编辑发布,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建立监控体系,24小时进行舆情信息监管,有效收集网络舆情、梳理研判分析舆情,逐一落实责任、快速反应、妥善回应,防控、化解热点舆情。针对涉及教育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进行正面引导舆论,维护厦门教育的良好形象,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前做好重要舆情的疏导和处置预案。例如,针对开学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络舆情可能引起关注的情况,市教育局提前介入,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和做好相关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和专访,连续一周在本地媒体重要版面和电视台主要新闻节目推出相关报道,专访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等权威人士,解读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招生办法,报道厦门市统筹安排举措。通过充分解读就学政策,及时做好服务性信息的报道,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正面疏导,避免因片面解读和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

      (3)继续做好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信息公开。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上设置“教育收费”专栏,及时公布每年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全面梳理编制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我局两次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发布。市教育局网站对接市权责清单系统,统一展现行政审批、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办事指南。

      (2)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17年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含待修订的7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同时在教育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印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教法〔2017〕1号),创新监管措施,明确双随抽查的工作程序、检查事项和实施办法,建立查前培训、规范执法、材料存档、结果公示等制度,并推进语委办、财务处、督导室、保卫处、体卫处等处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教育门户网站开辟“双随机”专栏,公布我局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一是对照我局最新权责清单,梳理电子证照目录,补齐尚未入库的证照类型。二是根据省数字办和省密码管理局的要求,重新申请新版电子证照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完成系统升级。三是完成存量数据的录入。根据电子证照库中现有证照类型进行数据录入,已登记的证照目录事项已全部完成入库。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按照市财政批复时限要求将每年预决算数据分类公布。

      3.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我局继续监督、推进职业院校公开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7年,厦门市11所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并对外发布学校质量年度报告;12所高校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网站公开信息27831条。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报告和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报告,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过程、招生结果等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加强资格审查,落实公示制度,严肃招生纪律。

      

      4.以政务公开增强实效性

      (1)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5〕175号)精神,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2017年主动公开议案提案6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开设信息公开专题专栏。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明确厦门市教育局网站管理职责和办站职责,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是门户网站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网站建设和发展,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为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承办单位,具体落实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网站建设规划、安全管理等职责。

      (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包括网站在线申请、邮件申请、信函申请和来人来电申请,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原则,按照法定时限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做好信息公开申请材料归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累计主动公开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400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2.2%;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占1.7%;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2.2%;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占3.3%;业务类信息125条,占69.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8条,占2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政策解读、教育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教育收费、行政执法专栏、应急预案、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议案提案等。其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德育、学校体育、学校卫生、艺术教育、语言文字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招生考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与职称改革、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教育督导、对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教育监察工作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441529人次;“网上互动”栏目中“问题咨询”数2877条,“建议反馈”数129条,“投诉信访”数519条,“便民服务咨询”数590条,“教育局信箱”收件数387件;开展“在线访谈”8期,举办“局长接待日”6次,接受群众在线咨询和现场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我局举办的局长接待日并接受在线访谈1次。2017年召开3场新闻通气会。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2017年发布信息409条,其中市教育局新闻269条,市教育局政务信息41条,转载其他教育机构政务信息30条,发布学校新闻69条。目前关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人员已经达到33603人。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强化政策发布解读,统筹运用我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2017年,我局门户网站刊发政策解读5篇,涉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小学招生入学、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政策解读,以及中小学外籍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政策问答。2017年5月31日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珍参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介绍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相关内容,就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指导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关注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热点话题,积极发声,有效应对涉教育网上热点舆情。主动回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络舆情,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以行动回应网络热点舆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网络申请13件,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小学入学政策信息、教师招聘、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等信息。2008年以来,共受理申请公开信息73件。

      2017年-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方式

      

      (二)答复情况。15件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从答复和处理的情况看,“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答复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答复数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答复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答复数1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答复数3件。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三)我局依申请公开尚未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公开办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做好教育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制定2018年厦门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推动招生政策、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政审批、教育收费等领域信息公开,编制政务公开清单,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二)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切实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重视网络舆情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处室咨询、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三)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0

    400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0

    400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

    7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4

      2.网络申请数

    13

    6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

    7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2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7

    4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