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0:52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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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edu.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667776,电子邮箱:jyj_xinxi@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围绕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主动公开。

做好历史规划归集整理,集中发布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及相关文件。打造阳光政务大厅,积极推进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事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开展双随机抽查,公布检查结果。深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251所、黑名单19所。公开《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费监管办法(试行)》,推行“一课一销”收费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培训机构管理。继续做好部门预算说明、决算公开,推进所属学校、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公开直属学校(单位)小额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设置“战‘疫’路上 厦门教育在行动”专题,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全年收到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2件。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正式文件166件。及时更新网站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2021年规范性文件3件。进一步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有效、失效、废止等时效性变更。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改版网站,整合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的宣传功能、答疑解惑的解读功能、群众办事的便民功能、互动服务的窗口功能。利用机关办公场所电视屏幕滚动宣传教育新闻、政策等信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强化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稿源互通。

(五)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修订中小学(中职学校)、高校信息公开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校务公开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互动性有待加强,校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网站互动平台迁移升级,优化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流程,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二是及时调整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评估标准,发挥第三方评估引导作用,强化校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专此报告。

 

                厦门市教育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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