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7-05-25 09:19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2017年厦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以下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继续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严格政策发布制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政策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明确解读范围,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丰富解读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解读材料应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促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教育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坚持正面引导舆论。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各处室)

      (二)继续做好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信息公开。集中展示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教育收费”专栏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责任处室:财务处)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我局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公开亮权、规范用权,并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教育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有关部门工作部署,配合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五)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教育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责任处室:财务处)

      三、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责任处室: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处室:基教处)

      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市直部门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处室:办公室)

      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处室:宣教处)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

      厦门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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