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8-06-13 15:19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厦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权责清单纳入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继续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继续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继续做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集中展示。推进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公开。(责任处室: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充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坚持正面引导舆论,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各处室)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构建完善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答复。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措施、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集中展示,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微信公众号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责任处室: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宣传处、办公室)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宣传处)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网上发布保密审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并在门户网站公开。组织开展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基教处、高职教处)

      厦门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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