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9-07-01 08:29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指示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现制定市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和十项重点工作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责任处室:办公室、基教处、法规处、国合处、规划处、高职教处、人事处)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关注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热点话题,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

      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访谈、图表数据、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

      二、规范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处室:办公室、受理中心、宣教处)

      三、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责任处室:办公室、宣教处、法规处)

      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规划处、基教处、高职教处、安保处、办公室、财务处)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责任处室:高职教处、财务处、受理中心、基教处、规划处、市招考中心)

      厦门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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