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73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7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0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评估中心、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市教科院、各直属中小学:
为总结巩固今年春季学期“停课不停学”成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20〕23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二、活动组织
全市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市教育评估中心、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市教科院具体实施。
市教育评估中心负责市级优课的评审、推荐工作。
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市级平台的管理维护、条件保障工作。
市教科院做好教学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把握“晒课”“优课”的思想性和科学性,帮助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总结优秀教学案例。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负责本区(直属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制订本区(校)具体的活动方案,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激发教师广泛参与,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组织网上晒课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要结合本区(直属校)实际以及闽教办基〔2020〕23号文件所规定的晒课范围、晒课节点、晒课内容、技术要求等,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平台开展网上晒课,指导教师(每节课3人以内)要通过平台实名注册并对相应的“晒课”课例进行点评指导,并在网上指导教师一栏呈现指导教师姓名。
四、晒课上传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为“晒课”上传时间,12月1日0:00,国家平台的“晒课”上传功能将关闭。
五、推荐遴选“优课”
各区教育局(直属校)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推荐”功能,遴选本区(校)“优课”,推荐参评市级“优课”。
1.名额分配。2020年全市计划向各区教育局(直属校)下达1000节左右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2.推荐时间。各区教育局(直属校)推荐参评市级“优课”的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3.推荐要求。各区教育局(直属校)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的“优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各区教育局(直属校)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个节点只推荐1节“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节“优课”。
六、市级“优课”认定
经市级评审组认定,推荐参评省级“优课”而未获得省级“优课”奖励的“优课”(在国家平台上有市级“优课”标识)即为市级“优课”。
七、其他事项
各区教育局(直属校)要认真总结以往“优课”活动经验,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尽快组织学校开展活动,安排教师按时上网晒课,遴选、推荐“优课”,保证活动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请各区教育局(直属校)填写活动联系表(附件3),加盖区教师进修学校公章(直属学校公章)后,于10月13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至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邮箱。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20〕23号)
2.2020年厦门市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0年厦门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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