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高中转学
义务教育、高中转学

  报名对象: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迁移或在本区域内跨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报名时间:每学期开学前。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报名时提供材料:

  1.《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2.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外地高中学生要求转入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必须提供原就读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原就读学校确系当地省一级达标高中(或重点中学)证明。

  报名操作: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转学材料,在上述时间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其中小学阶段户籍所在地对应报名学校,可查询所在区区教育局公布的小学招生文件;其中初中阶段对应报名学习,思明、湖里两区户籍在本网站招生片区可查询,集美、海沧、同安、翔安户籍向对应区招办了解;其中高中阶段按照同级别对应关系,不在分属地)

  学校联系方式:http://edu.xm.gov.cn/jyzc/yey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