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19-066
    • 备注/文号:厦教职〔2019〕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3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19-08-16 15:43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号)等相关精神,促进我市职业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增强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实施厦门市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建设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战略部署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发展需求,紧密对接我市重点发展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旅游会展、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都市现代农业等12条千亿产业链,到2022年,建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交通运输、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教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0个大类、3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二、建设任务

      (一)明确专业群基本内涵。在深入分析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围绕区域产业带和产业集群,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整合、新设相关专业,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中高职衔接的专业群。高职专业群原则上由3-8个专业组成,中职专业群原则上由3-5个专业组成。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专业群合作企业达6-10家,实现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核心课程、共同参与教学过程。实行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广泛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质量评价,开展第三方评价。鼓励按照国际专业认证标准建设专业群。

      (三)重建课程体系。根据专业群所面向的特定服务领域,按照中职、高职人才培养层次的不同要求,分析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课程的共性与差异性,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每个专业群建成2门以上相关专业共享优质核心课程,群内各专业建成3门以上体现本专业特色优质核心课程。所有核心课程全部实现校企共建。

      (四)建设实训基地。以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专业群实习实训基地。专业相关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项目开出率达100%。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满足生产性实训和学生实习需要。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室,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

      (五)数字化教学建设。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及应用,探索建设空间课程、微课程和职业教育MOOC(慕课),创建先进的数字化学习空间,逐步实现信息化教学资源在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六)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具有现代职教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化“双师型”队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建立校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机制,专业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要达到一定比例。专业群带头人应熟悉产业(行业)发展趋势、能驾驭专业群建设、具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专业群骨干教师应具有双师素质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主讲2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三、项目实施

      (一)建设时间。采取“分年度立项,分年度投入”的方式建设,2019-2022年每年立项建设一批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每批项目建设期3年。我局高教职教处负责专业群的遴选组织和建设管理工作,对专业群申报与遴选、建设经费使用、建设实施效果等进行监控和检查评价。

      (二)申报条件。专业群应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及学校办学定位,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基本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有较好的校企合作基础;制定较为完整的课程重建方案;有一支结构合理、“双师型”比例高、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核心专业须有一届以上毕业生,专业群在校学生规模高职400人以上、中职300人以上。近三年发生违规办学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事件的院校,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相关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要积极组织申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职业院校申报项目1个。申报时应填报以下材料:

      1.书面报送材料:学校正式请示文件、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盖章,格式见附件1)、项目申报表(盖章,格式见附件2)、项目建设方案(盖章,格式见附件3)、项目建设任务书(盖章,格式见附件4)装订成册一式5份。

      2.电子文档报送材料:学校正式请示文件、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任务书电子文档,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文档,请按文件夹分类整理归类。

      申报材料要于每年8月25日前报到我局高教与职教处,联系人:陈旻,联系电话:0592-2135625,传真:0592-2667725,电子邮箱:1870959615@qq.com。

      (四)项目管理。遴选确定的专业群建设项目将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年度评估、期末验收制度。各项目院校每学年对本校专业群建设进行自查,形成年度报告报送我局高教职教处备案。我局每学年组织评估,通过评估的项目予以划拨下一年度专项经费补助。对评估不合格的,将停止经费支持,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认定为市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业群建设工作班子,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制度保障。各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的各项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经费保障。我局将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各区教育局、职业院校要配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专业群建设。

      附件:1.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2.厦门市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项目申报表

         3.厦门市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4.厦门市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任务书

      厦门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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