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36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0〕5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9
各区教育局、残联,市教科院、市特教学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心欣幼儿园:
为做好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向社会展示我市特殊教育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以及特殊教育劳动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2020年特殊教育学生技能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9日-6月5日
二、活动形式
受疫情影响,技能展示活动由各单位在网络上收集并提交学生完成项目全过程的视频,教育、残联部门将组织评委对视频所展示的学生技能水平进行评奖。
三、参加对象
本市各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学生,市心欣幼儿园、市康复中心学生,原则上每个单位的学生参与率为本单位学生的30-50%。
四、展示项目
共设三类十七项:
(一)防控疫情:七步洗手法、正确戴口罩。
(二)居家劳动:穿衣服、穿鞋子、叠衣服、叠被子、晾衣服、扫地板、收拾餐桌、洗碗。
(三)居家休闲:唱歌、舞蹈、讲故事、读儿歌或古诗、亲子游戏、美术作品、手工作品。
具体详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按参与人数的60%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奖项比例根据展示的成绩确定),其余为鼓励奖。
(二)教师:根据特教学校与辅读班学生的展示成绩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不得指导超过两个活动项目的学生,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的老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六、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和市残联联合举办,经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活动要求
(一)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和支持特教学生及其家庭踊跃报名参加,尽量创造特殊学生展示的机会。请各校将参赛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电子邮箱:328896498@qq.com。联系人:李老师。
(二)所有活动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学生可自行完成项目,也可亲子合作完成。同一项目的难易程度、熟练程度、完成效果、学生独立程度等将作为评奖标准的主要指标。拍摄设备尽量固定摆放,确保影像清晰稳定。属于手工、美术作品的,无需提交全过程原视频,可作适当剪辑,但要体现出学生个人实际参与操作的过程,并呈现成品。
(三)做好视频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6月5日之前将拟参加展示活动的视频通过网络提交。参赛选手填报信息包括:学校、姓名、项目和视频附件。视频附件要求:MP4格式,文件大小在50MB以内。各单位安排一位管理员负责本学校教师账号授权和管理,具体操作方法扫码了解。
附件:1.2020年特教学生技能展示活动项目安排表
2.2020年特教学生技能展示活动报名表(各项目)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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