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1-043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1〕3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6
各区教育局、残联,市特教学校、市心欣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向社会展示我市特殊教育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2021年特殊教育学生技能展示嘉年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活动地点
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
三、参加对象
本市各特殊教育学校、市心欣幼儿园的学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个单位的学生参与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学生总人数的20%,各单位领队、指导教师及家长参与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与学生总人数的25%(评委和工作人员不计在其中)。
四、展示项目
过马路、夹珠子、穿衣服、拧螺丝、手工制作、速写、电脑操作、情景沟通、自选职业技能项目等九个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情景沟通和职业技能展示设团体奖,按参与团体数的60%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在情景沟通团体项目中另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各两人,在职业技能展示团体项目中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各两人(在参与团队项目的所有学生中遴选,非每个团队内都设个人奖)。
其余每个项目各按组别参与人数的60%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奖项比例根据展示的成绩确定,若一个组别报名人数少于6人,多个组别组合统筹设奖),未获一、二、三等奖的参与学生设为鼓励奖。
(二)教师:每个获一等奖的学生项目设一名优秀指导教师奖,多名教师共同指导一个学生项目的注明第一指导者。
(三)集体:根据组织报名工作及参赛成绩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六、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和市残联联合举办,经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活动要求
(一)做好组织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支持特教学生踊跃报名参加,让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学生都能有展示的机会,提高他们的自信心、自我服务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参加活动时应有领导带队,确保活动过程安全、有序。
(二)遵从安排。参加活动学生应服从组委会安排,遵守活动纪律要求。所有活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夹带半成品或成品参加,否则取消参与资格。
(三)及时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拟参加展示活动的项目及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3)报送市教科院基教室,以便汇总制作秩序册,逾期不补。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28896498@qq.com。市教科院基教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661950、13959225648。
附件:1.2021年特教学生技能展示活动项目安排表
2.2021年特教学生技能展示活动报名表
3.2021年特教学生技能展示活动参与人员申报表
4.2021年特殊教育学生技能展示嘉年华活动方案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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