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90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2〕10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2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建设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2-11-04 16:13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闽政文〔2021〕97号)有关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各类实训基地建设能力,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更高品质的教育教学资源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建设工作,以提升实训基地对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的承载能力。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推进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依托行业企业、社会资源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具有行业特色,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技能鉴定、科学研究、技能竞赛、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到2025年,建成15-20个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点带面,发挥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突出作用,提升实训基地使用效益,努力建设成为面向厦门、服务全省、辐射台湾地区,助力两岸融合的技术服务平台。

      二、建设任务

      (一)明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功能定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布局,依托职业院校,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校企深度融合,行业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在服务日常的实践教学外,要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公共性。优先在高端智能制造、软件信息和服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新能源、生物医药、互联网金融、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布局。通过立项建设,探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从而为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强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资源建设。结合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实际需求与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谋划实训基地资源建设,围绕基地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建设符合标准的实训教学场所,配置完备的教学设备,新购置设备应达到行业企业前沿技术和先进水平,并具有持续升级的能力。鼓励选用桌面式操作一体机、沉浸式LED大屏、多人协同交互系统等先进实训设备。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投入建设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训管理和共享平台,将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纳入智慧校园整体规划中加以建设。

      (三)提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享能力。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提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使用效率和便捷性,构建虚实结合,更加贴近真实工作场所的实训环境、实训环节和实训流程。拓展实训基地功能,满足多专业、多校和多企业开展实训教学的需求,兼具资源库建设、学分银行、1+X考证、技能鉴定、学生技能综合考评于一体的学分互认共享机制。实现校内外及更大范围内的实训资源共享。着力探索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的产教融合新模式,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实习实训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四)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团队建设。通过“内培”和“外引”的方式,汇聚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与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实训中心主任等形成跨专业、跨部门的“双师型”实训指导教师团队。加强校外领军人才、高级别技术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和技术骨干的引入力度,建成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产教融合实训教学团队。着力打造职业教育理念先进、实训资源开发能力强、信息技术应用熟练、技能经验丰富的创新型产教融合实训教学团队。

      (五)完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运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领导机制,完善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及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实训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委员会。制定实训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构建学生学习和创新能力提升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实施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相关招标制度,保证良好的资金预算到账率和支出预算执行率。将教师参与开发和持续完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纳入教师工作量计算、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等。

      三、进度安排

      (一)申报阶段。以学校为单位,鼓励学校和行业企业联合申报,入选福建省“双高计划”(包括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的学校,每校可申报2个项目,其他院校1个项目。各申报学校填写《厦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1),连同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一式3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本及PDF版本)发至邮箱xmedu_gjc@163.com。联系人:吴建华,电话:0592-2135695。

      (二)评审阶段。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照《厦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考核评价指标》(附件2),结合实地考察进行评审,每年度择优遴选立项5-8个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建设阶段。各立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制定详实的建设方案,明确目标和内容,细化建设任务,合理统筹资金使用,严格遵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招标管理制度,建设过程应编写成果报告、统计报表,过程性材料将作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的质量管控、绩效考核的佐证材料。立项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将在次年12月进行中期考核,提交年度运行报告和财务报表,考核通过后将予以继续资助建设。

      (四)验收阶段。立项的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结束后,由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价,达到建设要求的,将予以公示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集中学校优势力量参与申报。对照考核评价指标,立足长远,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目标落实落细,切实提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撑度。

      (二)经费保障。我局将安排专项补助经费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附件:1.厦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2.厦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立项评审表

         3.厦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考核评价指标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