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3-019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3〕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2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达标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德育处 时间:2023-03-23 14:46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市教科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厦门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1〕5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达标学校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均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20%的学校为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其中,2023年完成50%的建设目标;2024年完成30%的建设目标;2025年完成20%的建设目标。

      已评为省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学校不再参评。

      二、建设标准

      详见《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标准》(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建设标准》(附件2)。

      三、评审方式

      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由各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评审办法

      (一)特色学校评估办法

      1.学校自评。各申报学校对照《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区级审核。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将材料报送市中小学心育办;市属学校由市心育办进行审核。

      3.市级评审。由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初评,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通过实地检查、访谈等形式,对照建设标准,提出评审意见。

      4.公布授牌。评审通过的,由厦门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授牌“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二)达标学校评估办法

      1.学校自评。各申报学校对照《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区级评审。区属学校由各区教育局组织评审,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检查、访谈等形式,对照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市属学校由市中小学心育办组织评审。各区教育局将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市中小学心育办。

      3.市级复核。由市教育局德育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复核,并组织抽查。

      4.公布授牌。评审通过的,由厦门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授牌“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

      五、申报办法

      (一)特色学校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自评符合特色学校要求(85分及以上)的学校可申报。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择优,统一向市中小学心育办推荐(2023年推荐数为每区不超过5所学校),市属学校直接向市中小学心育办申报。

      2.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2)自评报告(一式一份);(3)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中小学心育办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

      2024年、2025年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达标学校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自评符合达标学校要求(85分及以上)的学校可申报。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中小学心育办(2023年推荐数为每区不超过30所学校),市属学校可直接向市中小学心育办申报。

      2.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附件4,一式一份);(2)自评报告(一式一份);(3)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中小学心育办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市属学校2023年4月15日;各区教育局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2024年、2025年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达标学校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对照标准,补齐短板,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规划。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统筹规划,严格落实建设标准,确保完成建设目标;同时要兼顾各学段,遴选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培育对象,广泛宣传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整体提高。

      (三)考评指导。市教育局将各区、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情况纳入中小学德育绩效考评指标,并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努力提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水平。

      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邮箱:xmsxyb@126.com。联系人:高思刚,联系电话:2661958。

      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标准

         2.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建设标准

         3.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4.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申报表

         5.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6.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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