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2-037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2〕3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5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2-05-05 11:4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2021〕6号)和《厦门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遴选厦门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类型

      (一)“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研修)。面向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采取集中面授、线上授课、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提升培训,可分阶段进行,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重点开设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培养参训教师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等“双师”素质。

      (二)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面向中职学校思想政治专任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研修、专题研修和研学等形式,分阶段开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职思想政治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中职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

      (三)课程实施能力提升培训。面向职业院校教师,通过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教育培训,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培训。

      (四)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组织职业院校德育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德育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业务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面向高职院校2019-2022年招聘录用的新入职及非师范类教师,采取集中研修、线上授课、名校名师跟岗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师范教育培训。开展职业教育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法和心理学、信息化教学手段及教学活动组织等,重点提升新入职教师育德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面向职业院校教师,开展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重点围绕职业教育信息化制度标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开展培训。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一般应是以下基地: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培训基地;

      2.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备案的优质省级基地;

      3.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福建省闽台职业教育师资联

      合培养基地。

      (二)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且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

      2.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

      3.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

      4.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条件、队伍建设等能够满足培训项目要求。

      三、项目培训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保障,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等。培训费以实际授课天数安排经费,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给付。参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报销。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厦门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每份申报书只填写一个培训子项目。

      (三)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单位须提供协议书及各方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要以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各校内设二级学院(部门)的申报。申报单位内部涉及多个院系(或部门)的,须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并明确联系人。

      (四)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实现象,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请于5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厦门市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项目办邮箱2440603424@qq.com,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林盈,联系电话:0592-2665061;邮箱:2440603424@qq.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502室(邮编:361003)。

      附件:1.厦门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

         2.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材料清单

         3.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表

         4.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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